手游365_365平台赌博_365平台被黑不给出款怎么办高速公路连接线—沈通线(通武线)官山至小东段
改扩建工程征地动迁补偿安置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沈通线(通武线)官山至小东段的改扩建工程是辽中环高速公路在我县境内的连接线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对改善我县交通现状,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较好地完成项目的动迁补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的批复》(辽政〔2015〕198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征地动迁实施原则
(一)公路建设是国家经济基础性产业,具有公益性、先导性作用,公路建设征地动迁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切实保障被动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公路建设项目所在乡镇政府是实施征地动迁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域内的公路征地动迁负总责。
(三)公路建设征地动迁资金由县交通局筹措。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村配合,按照设计文件和土地林地的批复报告,核定征地动迁数量和补偿额度。土地补偿由县自然资源部门履行手续,按规定程序发放。林木补偿由自然资源部门履行手续,涉及动迁户个人的补偿直拨到户,涉及集体补偿,拨乡镇农经帐户。地上物的补偿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公司根据县政府征地动迁补偿标准结合市场情况,对被动迁范围、数量、状况、价值等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经委托单位审核后交由乡镇,由乡镇与被动迁户签订补偿协议,地上物的补偿采取直拨到户的方式支付。
(四)各乡镇应认真落实2018年2月8日县政府做出的《关于沈通线(通武线)官山至小东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控制范围的封区通告》、禁止在公路控制线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凡是“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五)在本县范围内县直部门收取费用原则上减免,本县范围内有关审批事项手续能简化的均予以简化。
(六)要加强对征地拆迁专项资金的管理,不得虚报、冒领、套取、截留、克扣、挤占和挪用动迁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督、审计。加强征地动迁工作中的廉政建设。
(七)本方案只适用于高速公路连接线—沈通线(通武线)官山至小东段改扩建工程征地动迁建设项目,其他公路建设项目补偿方案另行确定。
二、征收土地及其他费用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石文镇区片地价4.5万/亩;救兵镇耕地补偿标准4万元/亩,其它地类为3.2万元/亩。
(二)青苗补偿费
旱地1000元/亩;水田1200元/亩;菜田2000元/亩。
三、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一)房屋补偿标准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1700-20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1700-19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300元;临街门市房补助(证照齐全)4000-6000元/户。
(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厦子、烘干房、玉米仓每平方米补偿180-250元;室外水泥地面每平方米补偿30-45元;厕所、化粪池每平方米补偿90-180元;猪鸡狗舍(小型)每平方米补偿70-150元;猪鸡狗舍(大型、专业)每平方米补偿150-450元;塑料大棚(暖棚)每平方米补偿50-150元;塑料大棚(冷棚)每平方米补偿10-30元;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以高度1.8米为标准,墙高超过1.8米按实际进行折算);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150元;大门楼每处补偿600-1000元;饮用水井(含压、电、泵水设备)每眼补偿900-3000元;农家排灌水井(含电、泵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10000元;自来水管、下(排)水管道每延长米补偿10-80元;蘑菇棚每平方米补偿30-80元;棚亭、玉米仓木制固定每处补偿100-500元;铁制可移动的每处补偿70-100元;坟每座补偿(按地面坟头计)3000元,无主坟由乡镇民政部门集中安置,费用另行确定;宅基土石方每立方米补偿25-180元(以砌筑标准为参考依据定价);管涵每延长米直径500厘米的补偿200-240元,直径800厘米的补偿330-370元,直径1米的补偿380-450元;混凝土板每延长米140元;沥青路每平方米补偿70元(包括垫层、水稳层、沥青路面三部分),单一沥青路面厚度3cm每平方米补偿30元;石砌排水沟,每立方米245元;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三)异地安置补助费
每户6000-18000元(无宅基地、包括配套设施、租房费、含线内外动迁户等)。
四、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一)林木补偿标准
1.杨、柳、榆、槐树木: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13年均每亩补偿1980-396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3300-198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2.柞树(包括硬阔及软阔)林木: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980-3300元;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840-66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元。
3.红松(包括其他针叶树)林木: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200-3410元;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060-6820元;41-60年平均每亩补偿880-13200元;6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5400-18480元;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9600元。
4.落叶松林木: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980-3300元;21-35年平均每亩补偿5500-6600元;36-50年平均每亩补偿5500-275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元。
5.珍贵林木(银杏、紫杉、日本厚朴、法桐、玉兰等珍贵树种):1-3年平均每亩补偿5000元;4-15年平均每亩补偿11000--22000元;16-25年平均每亩补偿33000-55000;26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65000元。
6.灌木:每亩补偿1000元。
7.中草药:每亩补偿5000-10000元。
8.珍贵苗圃(包括银杏、紫杉、蓝莓、日本厚朴、法桐、玉兰等):每亩补偿10000-50000元。
9.绿化苗圃、果树苗圃(包括苹果、梨、板栗、桃、杏等):每亩补偿8000-20000元。
10.黄芪、香花槐、小叶黄杨、水腊球、杞柳、桑树、五味子、树莓、百合等:每亩补偿6000-30000元。
(二)村民房前屋后(零星)林木补偿标准
村民房前屋后(零星)林木补偿原则:在正常密度范围内,按株补偿,超出正常密度,按亩补偿。
1.杨、柳、榆、槐(含水腊、白腊、白桦、灯台树、九角枫等阔叶树种):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元;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3-60元;天然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2元。
2.落叶松(含红松、杜松、油松、斑棵松、云杉、冷杉、侧柏、圆柏、沙地柏等松柏类):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60元;21-4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66-130元;4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75元。
3.珍贵林木(银杏、紫杉、日本厚朴、法桐、玉兰等珍贵树种):1—25年生(或胸径2-8厘米)平均每株补偿5-270元;26-40年生(或胸径8.1—20厘米)平均每株补偿400-1100元;41年以上(或胸径20厘米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300元。
4.灌木、花灌木(含丁香、红瑞木、紫叶小檗、兰芝、桃红、锦带、黄杨、木槿、壮丹、蔷薇、玫瑰、月季、连翘、水腊等):冠径0.2-1米,每墩补偿11-60元:冠径大于1米,每墩补偿110元。
5.蚕场柞树每墩补偿15元。
(三)森林植被恢复费、林业设计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果树补偿标准
果树补偿原则:在正常密度范围内,按株补偿,超出正常密度,按亩补偿。
(一)苹果树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偿5-54元;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80-320元:盛果期(8-15)平均每株补偿450-1100元;延长结果期(16-20)平均每株补偿1130-132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珠补偿600元。
(二)梨树(含杏梅、大樱桃)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3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30元;盛果期(9-17年)平均每株补偿160-715元;盛果期(18-25年)平均每株补偿880-132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三)南国梨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3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60-160元;盛果期(9-1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900元;盛果期(18-25年)平均每株补偿1100-16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四)桃树(含李子、杏树、蓝莓)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30元:初果期(1-8)平均每株补偿50-130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160-40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80元。
(五)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1-3元;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5-4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60-100元;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50元。
(六)杂果树(含山楂、核桃、山里红、灯笼果、榛子、沙果、山定子等)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7元: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11-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35-9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40元。
(七)樱桃树
初果期平均每墩补偿5元;成果期平均每墩补偿11元;衰果期平均每株补偿6元;樱桃树墙平均每延长米补偿35元。
注:零星林木、果树平均每亩密度超过一定株数后,不再按株数补偿而改为按亩单价补偿。
林木生长年限根据《手游365_365平台赌博_365平台被黑不给出款怎么办人民政府关于沈通线(通武线)官山至小东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控制范围的封区通告》为截止日计算。
六、电力、电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电力、电讯动迁补偿由产权单位提交电力设施动迁预算,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进行预算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经双方协商确定最终补偿金额,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从建设单位及电力部门共同认定的数据中选取。
七、有关事项说明
未在本方案明确补偿标准的由评估机构,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宅基地由乡镇负责解决,每户新建房宅基地面积0.7亩。动迁户自己解决宅基地或不再重新建房,可申请货币化补偿,补偿依据区片地价。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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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3日